以前,我说
我想当象风一样的女子,
只想静静的,
吹起一阵涟漪,
悄悄的,
去无痕迹.
很好笑吧,仿佛看了什么诗情画意的字句太多,让人都觉得不切实际.或许真的想太多无聊画面,或许感情太丰富,或许不晓得怎样面对现实,所以喜欢创造一些潇洒的字眼让自己活在想象当中.多轻浮的自己,但我享受这样的感觉.多年前,我曾经很痛恨一个人,一想起他真的感到很讨厌,讨厌他勾起当年他伤害我的画面.直到现在,我还以为憎恨一个人就应该憎恨到底,做人要懂得爱恨分明,该坚持的就不应该忘记原则,哪怕是那丁点自尊也要留住.
其实,现在看回去,再从新整理思绪,爱与恨根本是一线之差.说什么爱恨分明,还不是自尊心在作祟.爱一个人可以无限量付出,过程总是让人乐在其中,可是恨一个人若用尽力量去显现,那这感觉正好相反,让人费夷所思;原理很简单,因为两举都得费尽心机去进行,等待一个结果. 若真的这样憎恨一个人,那为何还要把这种力量显现出来,你都这样抗拒他,又何苦让他看见你的用力.曾经看一套戏说,若你还憎恨某个人证明你还在乎他.想一下,其实说法蛮对的,既然你都不在乎,那他生死又关你什么事,
说的傻一点,事情都成历史了,还把细节牢牢记住,不是在乎是什么,或许被你恨的人还被你弄的莫名其妙.
对,我就是这种傻瓜,以为把恨的感觉坚持就是保护自己的方法,想起来真的很无聊,又不是什么十冤九仇,学什么跟人家说'我要恨这个人一辈子'!哎呀,小姐要学人家坚持,就好心把这种毅力放在有用途的地方,不要再费心费力的做无聊事.我也该换个角度想,若不是经过这处曾经让我跌伤的井,那我又否能体会从井爬出来惊心动魄的感觉呢.我也应该感到庆幸,年轻时期的受伤让我往后有更长的思考空间及更广的思路.
现在的我不想再当一个风之女,逃避现实.我只想,实际的,乐当一名平凡女子,享受着在风中被捕捉的感觉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