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算是我到公司最早的一天,同事看见我都觉得惊讶。哈哈看见他们的表情,自己都觉得好笑,因为真的很难的会这么早‘浦头’。
像平时一样,我开启了电脑,Login伊美尔,然后发现桌上有份重要文件还未复印;结果,拖着懒散的身子走到影印机,一页一页的翻着让闪光灯过目后,再一页一页的捡起整理,接着就按照页上号码编排,准备拿定书机钉上。
哒。哒。哒。搞定!
看着美美的文件被钉的还不错,而且纸上的字又没跑位,心里有少许成就感。自小就不是很有“美术”天分的我,不知是否手指比较笨拙,到现在连画个人都还是‘火柴人’; 哎,能做好平时的文件处理已经很好了。。抱着这份让自己暗爽的文件,不禁的在偷笑; 看了又看,觉得每个细节都还算不错,字清晰,纸standard,格没跑位,呃。。。有颗钉没钉好, 喝!难得接近完美的文件就是被这颗钉破坏了!
不行不行,我一定要把它拔出来再重新钉过,绝不能让你破坏我几乎接近完美的作品!!
结果,我硬硬的用手指把它从不同角度拔出来,顽固的小钉还是不为所‘动’,气死我了,我就不信治不了你这颗小钉!当我指尖与它对碰得时候,整颗钉竟然刺进肉里!就这样发生了血光事件!
*哎*把钉子拔出,然后看着血从小洞泉涌般流出,可恶的小东西,就这样让我现在打键盘也不能用食指。
说了,手指笨拙的人,动作也是成正比的。讨厌!:(